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有效载体,也是大学生自我教育的实现途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ku游九州酷游平台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我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充分发挥社会实践活动在学生健康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完善我院学生的实践活动并使之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和造就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以培养适应二十一世纪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青年知识分子,造就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二、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和组织形式
通过组织和引导青年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教育活动,深入社会、深入工农,了解、感受、认识现实社会,充分利用丰富的社会教育资源,教育、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升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学习和创新的热情和动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高尚的情操,培养和造就全面发展的青年知识分子,大力传播科学技术和现代文明,引导大学生走与实践相结合的成才道路,争做“铁人”式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目标。
(一)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
1.社会调查:由学院在每年暑假前,公布一批社会调查参考课题,由学生自主确定调查题目,学生根据题目开展调查活动,要求写出调查报告或体会。
2.专业调查:由学院为学生推荐一批课题项目,学生自主选择,由相关专业教师进行指导,学生根据该项目的安排从事实践活动,并形成调研报告或其它成果。
3.专业实践:由学生自行联系实践单位,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岗位进行社会实践,了解岗位的基本要求,要求写出实践报告或体会。
4.勤工助学:由学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利用暑期打工,要求写出实践心得体会。
5.志愿服务:由学院组织小分队,发挥大学生优势,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认识国情,奉献社会,提高素质。要求小分队写出总结报告,个人写出调研报告和心得体会。
(二)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形式
1.利用假期学院组织集中团队活动--“三下乡”活动。
2.利用假期学生自行联系实践单位,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岗位进行社会实践。
3.学生利用假期时间,小组(3-5人)开展社会调查和专业调查活动。
4.利用平时和假期,学生在学校周围或家乡附近分散性实践。
5.课余组织开展志愿者援助活动。
三、社会实践成绩评定
1.学生社会实践的成绩评定和学分认定工作由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指导教师共同协作,成立相应的成绩评定小组。
2.本科学生大学期间,至少应参加两次社会实践,撰写相应实践报告,按照规定要求,每完成一次获得0.5学分(社会实践总学分为1分)。
3.实践结束后,学院组织对学生的社会实践情况进行评议,由成绩评定小组进行成绩评定和学分认定。社会实践成绩一年评定一次,评定时间为每年九月份。
4.学生社会实践成绩合格的基本要求是:①每次参加社会实践的时间不少于10天;②完成一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调查报告或实践心得;③实践材料要有实践单位的鉴定意见和签章。
5.成绩评定小组根据学生的实践时间、调查报告质量、与实践单位的意见,按百分制给每一个学生评出成绩。(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指导教师为学生社会实践成绩评定的责任人)
6.经过认定后的学生成绩,由学院打印出成绩表,经签章后报校团委、教务处各一份备案。社会实践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能取得相应学分。
四、社会实践活动实施
1.在每年6月对社会实践工作做出部署。成立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和成绩评定小组。
2.在每年暑假前,公布一批专业调研和社会调查课题。学生结合每年的社会实践活动主题开展实践活动。
3.在学生放假前对学生提出明确要求,做出指导安排。
4.安排辅导员和专业教师到班级进行指导培训,根据年级特点安排实践重点。
5.根据每年的社会实践主题,拟定活动计划,组织社会实践小分队,做好活动的宣传。
6.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学院在相关企业、基层乡镇、村建立社会实践基地,为更多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机会和渠道。
7.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由班主任组织全班同学对每个学生的实践情况进行评议,由社会实践成绩评定小组进行社会实践成绩评定和学分认定。
8.各班学生成绩上报学院,由学院推荐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及优秀调查报告至团委进行审核。
9.暑期结束时,学院及时进行总结,按要求上报各种总结表彰材料,并做好组织报告会、经验交流会、图片展览、评比先进、编印社会实践优秀论文集等工作。
五、团队管理
1.小分队要通过公开报名选拔的方式组队。小分队的项目选题、队员培训、过程控制、论文报告撰写,都要有教师进行指导。
2.在小分队出发前,院领导要安排指导教师对队员进行集中培训。要重视小分队的安全保障工作和卫生保健工作。
3.要利用板报、橱窗、互联网等媒介,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工作,为社会实践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活动结束后,要通过主题班会、报告会、交流会的形式及时总结经验,交流体会收获,挖掘树立先进典型。
5.根据自己特色,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组队情况、经费预算、活动内容、指导教师等)上报团委。
6.做好本院社会实践小分队的组织工作。
六、经费使用
1.支出必须有正式发票,收据无效,受理报销的发票必须是合法的。同时对报销的发票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发票内容为图书、墨盒、文具、印刷费、宣传费等等。
2.学生住宿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30元。学生伙食费按每人每天15元补贴发放。指导教师、带队老师住宿及伙食补贴按教师差旅费标准发放。教师指导费按教师校内指导学生第二课堂费用标准发放。凡给予伙食费补贴的,报销时不得报销餐费发票。
3.交通费限报火车硬座票和公共汽车票,实报实销。其它出租车等交通费不予报销。
4.单张发票的最大额不超过1000元,超过1000元的要以支票的形式报销。
5.联系社会实践单位,原则上不报销礼品费用。如确需礼品支出,应事前书面报团委并经批准。
6.报销社会实践经费须经院领导审核签字院团委方予以受理。
7.报销时所有发票须由带队老师和一名负责财务的学生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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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6日